莫伸手,伸手必被抓”,在晉江經驗小吃店的陳姓男子因為貪小便宜,被警方給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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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晉江的黃女士報警稱,她在曾井菜市場買菜的時候,被偷了5斤明蝦,價值170元。
(晉江市公安青陽派出所民警 林鵬)
“她進去買肉,過了十幾分鐘出來,就發現她掛在電動車車把上的一袋蝦不見了。”
監控視頻顯示,黃女士停車10分鐘后,一名騎電動車的男子順手取走了黃女士車把上的蝦,隨后騎車到菜市場東門,經過迎賓路,到了小聰路的一家小吃店。一個小時后,民警來到小吃店,當場抓獲了盜竊嫌疑人陳某。
(晉江市公安局青陽派出所民警 林鵬)
“他蝦是煮了幾只給他小孩子吃,其余的都放在冰箱里面,自己經營的沙縣小吃店里面,貪小便宜,以為別人不會發現。”
陳某因盜竊被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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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臺記者:洪開墾
【無線泉州】編輯:吳伊嵐